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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严重精神障碍免费服药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1年01月30日 9117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一、保障对象
(一)具有湖州户籍,已纳入社区管理,需要服用抗精神病药物的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
种严重精神障碍的确诊患者。
(二)具有湖州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需要服用抗精神病药物的精神残疾人(含多重残疾),已纳入社区管理。
二、保障范围
纳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基本抗精神病药物。
三、保障方式
凡符合保障条件的患者,在门诊治疗时所需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所产生的费用,按其本人所享有的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剩余费用纳入医疗救助,通过医保支付系统统一结算,财政经费全额保障。
四、未纳入免费服药名单的患者怎么办
由患者本人或监护人持县级及以上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半年以上精神障碍诊疗记录和患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署同意参加社区管理治疗服务的知情同意书。(不属于六大类的持证精神残疾人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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